法庭:台漢收押所暴斃 救護作供

【本報訊】台灣漢陳竹男在荔枝角收押所被羈押不足兩天便暴斃一案,死因庭昨續審。當日接報到收押所將陳送院的救護人員供稱,到場時陳已被懲教職員抬出囚室並進行心外壓急救,他們到場接手時陳已無呼吸脈搏,留意到他胸口上有大大小小的淡色傷痕,但因為專注急救,故沒有詳細記錄傷痕數目、大小、形狀等。

救護總隊目葉志堅昨供稱,○九年八月十六日早上接報到荔枝角收押所,見到死者被抬出囚室躺在地上,上身赤裸下身蓋着薄氈,懲教署人員正替死者進行心外壓急救。他遂與同事接手,當時見死者胸口鎖骨附近有十處八處淡色的紅痕,他的同事指最大的傷痕有兩吋左右。他同意在急救程序中例如心外壓期間,有可能在死者身上造成瘀痕。

他看過事發兩日後在殮房拍攝的遺體照片,表示現場所見死者身上紅痕顏色,較死後兩日淡色許多,又看過死者送院時由記者拍下照片,說傷痕顏色較相片顯示更淺。

案件編號:CCDI 839/200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