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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忠告星投資者誹謗

【本報訊】早前被指借富豪和大財團投資為名欺騙新加坡投資者的林健忠,已入稟高院控告一名新加坡人誹謗。入稟狀指,被告曾向浸會大學和公開大學發出電郵,並在電郵內附加一條網站連結,可連結到一份襲警案上訴的判決書,該案的上訴人的英文名與林的英文名雖然一模一樣,但其實卻是另有其人。林認為有關電郵令人以為林有案底、不誠實和有財困,但都是失實,故要求高院頒發禁制被告再誹謗林,並要被告公開道歉和賠償。

指發失實電郵予浸大公大

入稟狀指,原告林健忠於○四年認識被告Soh Kok Hiong,被告及其他新加坡投資者後來貸款給一間由林持有大部分股份的公司,再把債款轉為環貿通科技母公司股份,本來期望環貿通科技能在新加坡上市,但上市計劃不成功,被告因此責怪林,被告與其他新加坡投資者於今年五月發律師信要林賠償損失。被告於七月期間分別發了合共三封誹謗林的電郵給浸大和公大,林興訟控告被告誹謗。十一名新加坡投資者於九月入稟高院民事控告林,要求歸還約一千六百萬元,該批投資者不包括本案被告。

案件編號:HCA 19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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