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廿九日,劉公子被裁定罪成收押,並於六月十六日被判刑。劉公子認為犯罪與否,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當然法官要平衡社會嘅睇法,但我要上訴,就係唔認同呢個審判。」記者多次追問劉,是否就事件感到後悔,或認為自己有任何疏忽,劉只強調:「總結過去,一句講晒,『所託非人』,是唯一令自己後悔嘅事。」
就今次上訴,劉表示已用上七位數字的價錢更換律師團隊,且都是星級質素。至於對今次上訴是否有信心,劉不作評論,但就坦言,「就算再入獄都係天意,既然已經表達過自己不服,之後嘅判決都會欣然接受,反正我咩都試過,荔枝角、小欖、赤柱我都坐過」。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分析指出,現時難以評估成功上訴的機會究竟有多大,因為劉提出上訴的是判刑,而並非刑期,因此即使上訴失敗亦不會被加監。
劉定成被控於○三年八月至○八年八月期間,藉試鏡邀男藝員及男健身教練影裸照,並非禮兩人,事後用照片致電恐嚇要求事主們拍裸照或當男妓,經審訊後,今年五月在區院被裁定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成,判監十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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