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26年前狎女童 校長勢判監

【本報訊】特殊學校東華三院群芳啟智學校校長邱玩文,被揭發廿六年前上門替一名十歲女童補習時,兩年間幾乎每次都有摸受害女童的胸部及私處非禮,邱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案件原訂昨日宣判,惟因女事主創傷報告尚未完成,裁判官將案件進一步押後至下月廿一日宣判。裁判官表明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如無意外,監禁不會少於三個月。

嚴重違反誠信 收押待懲

患弱聽的被告邱玩文(五十三歲)被控在八六年九月、同年十一月及八七年七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間,在女事主居所非禮對方。裁判官表示,明白還押被告對他來說是一種煎熬,惟因女事主創傷報告對量刑十分重要,目前報告尚未完成無法進行判刑,再者根據案情判監無可避免,故下令繼續將被告收押。

裁判官於被告上次認罪時,指案情相當嚴重,質疑控方為何不將案件轉交較高級的區域法院審理。主控官昨日解釋,根據案情的嚴重性,牽涉嚴重違反誠信,如果案件於近年發生,必定會安排於區院處理,不過由於此案情況特殊,案發已相隔多年,所以安排在裁判法院處理。

案發於八六年下半年,當年十歲的女事主就讀小四,當時廿七歲的被告每星期三次、每次三小時上門替女事主及其兄補習。當與女事主單對單時,最初摸她胸部及私處,之後更用手指插女事主下體,又曾攬她強吻及把舌頭伸進她嘴巴內,女事主因受驚一直啞忍。到今年五月,長大成人的女事主驚悉被告當上校長,擔心有更多女童受害,在社工陪同下報警揭發。

案件編號:KTCC 51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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