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問題無日無之,屋宇署屢被指冷待市民舉報!「外牆搭晒棚、鋪晒帆布咁僭建,同屋宇署投訴完都冇用,係咪要等人哋做完晒工程先做嘢?」陳先生居於大角咀多年,早在大半年前已發現中匯街有唐樓單位僭建平台,遂立即向屋宇署舉報,惟事隔多時有關工程卻未被叫停,不滿當局處事效率欠奉。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早前已得悉有關單位平台位置有違例建築物,已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強調倘任何人不遵從且無合理辯解,即可構成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如清拆令限期過後業主仍不遵從,每一天會另判處最高罰款港幣二萬元。
發言人重申,在私人樓宇內進行的工程設計、規劃及建造均必須符合《建築物條例》標準,否則該署會要求糾正甚至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