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長者分流

長者高齡特別津貼,政府的立場非常明確。申領二千二百元的特別生活津貼,必須經過資產申報。這申報的原則和審查不一樣,申報是一種誠信制度,政府部門基本上是信任申請人。

申請者不必把所有證明文件出示,以證明其收入和資產合乎資格,而只須聲稱兩者合乎資格。當然,社署會作一個抽樣調查,但這只佔所有申請人士的一個很小的比例。情況就等於乘坐屯門的輕鐵,不設關卡,自行上落出入,而間中會有票務人員上車查核,其目的也是方便乘客,盡快疏通。

至於條件,也是非常寬鬆,資產十八多萬元,收入六千多元為上限,兩者尤以收入方面更鬆。而自住的樓宇又不計算在資產之內。如果這個尺度也不能接受,就應該提出合理的理由!

政黨反對的理由很簡單,不設申報(他們稱之為審查)就最簡單,也令全民受惠。然而,這套政策,目的就不是全民退休保障計劃,而只是向有需要,但又不想或不符合綜援申請的條件,這個特惠金就提供一條出路。

這特惠金和生果金不同,生果金本質就是敬老金,年屆七十,不必符合任何資產收入條件都可以申請。當時未有特惠高齡生活津貼,所以不符合綜援條件的老人家,就只能申領生果金,而生果金也變成了一些老人的飯盒金。

但有了這個高齡生活津貼,就可以再進一步分流。生果金就完全成為敬老的目的,有需要的老人家就申領生活津貼,各得其所,最重要的是手續簡便、上限合理,那政黨就無理由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