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促立法定義醫學治療

【本報訊】香港醫學會就有市民接受DR醫學美容集團療程後細菌入血問題,昨晚開會商討對同類醫療美容集團監管,會長謝鴻興表示,希望能商議出實質的定義,清楚界定醫療服務和保健服務,再向政府提出修訂現行法例,以監管提供這些服務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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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會昨晚開會後發聲明,強烈要求政府盡快將聲稱可向市民提供「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服務的機構人士納入法例規管範圍,立法界定何謂醫學治療,保障市民健康。該會又呼籲同行,必須遵照專業守則,不應與非專業的機構及人士在業務上有任何聯繫。該會勸喻市民,不要被偽裝的科學資訊所瞞騙,接受醫療程序前,應先向醫生尋求專業意見,若未有充分了解,就不可簽下同意書。

該會又建議將《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規管範圍擴大至失實、誇大及沒有科學根據的美容廣告。

另外,謝鴻興又對上屆政府不肯立法監管醫療美容集團感到遺憾,指出若及早立法,就不會有今次事件發生。

對於DR醫學美容集團聲稱客人簽署免責聲明,謝鴻興指市民接受高風險的程序前,必須明白有關風險、不接受該程序會有何選擇等;如該程序屬於試驗式治療,他們更要知情、明白有否必要參與,最終接受治療與否,完全由他們決定。客人若在不清楚自己的權利下簽署免責聲明,該文件未必有效力。

身兼醫務委員會委員的謝鴻興又表示,由於醫委會沒有權力主動調查,衞生署已承諾,該署與警方完成調查DR醫學美容集團個案後,會將涉及該集團的醫生資料轉交醫委會,再決定是否召開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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