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海難發生後的第三日,當局為解開「卅八人」死亡真相展開調查。涉事「海泰號」和「南丫IV」,目前停泊南丫島榕樹灣碼頭及鄰近的牙骹灣。昨日警方重案組、鑑證人員、消防處及海事處人員登船蒐證,翻轉「死亡之船」「南丫IV」大搜查,在船底和艙室拍攝及登記每一個座位,對每一個細節抽絲剝繭取證,特別是在兩船「死亡之吻」後破損的大窿上刮下油漆樣本化驗。消息指,警方初步懷疑,兩艘肇事船隻均有不同程度的疏忽,稍後接觸生還者錄取口供,配合船艙的證物,以重組出事前後的過程。
肇事的港九小輪「海泰號」事後停泊榕樹灣碼頭,而被撞沉的港燈「南丫IV」前日被撈起後拖到牙骹灣停泊。昨晨九時許,包括政府化驗所人員在內的調查鑑證人員兵分兩路,到兩艘船上取證,其中有卅八人喪命的「南丫IV」,其殘骸首度全面曝光,其左邊船尾仍少許沉入海中及漏油,其中被「海泰號」所撞穿大窿足有五米乘五米,下層座椅外露及被撞歪,顯示「海泰號」船頭的一部分曾插入「南丫IV」下層船艙。
至於上層露天甲板,圍欄扭曲變形。調查人員從毀爛不堪的船艙,取出大批證物放於船頭,包括座墊、椅櫈、箱、帆布及繩纜等,人員又於嚴重損毀的上層露天甲板,用尺量度損毀欄杆的長度及距離等,海事處人員不時拍攝留證,消防蛙人亦曾潛落船底協助勘察船底的損毀情況。另一隊調查人員到「海泰號」上蒐證,主要集中在駕駛室的儀器和船首大洞,同時用攝錄機拍攝過程。
消息指,警方根據初步證據,發現兩艘肇事船隻均有不同程度的「疏忽」,故採取拘捕行動,惟進一步的資料要待所有相關人士錄取口供。據悉,除未能為「海泰號」黎姓船長錄取口供,警方已為其餘被捕的六名人士,包括港燈「南丫IV」的周姓船長錄取口供,稍後將會向兩艘船隻的所有乘客取證。另外,海難發生時,海上有兩、三艘遊艇的乘客協助救人,期後離開,當時或可能目擊撞船經過,警方呼籲他們盡快與警方聯絡提供資料。
消息人士指出,「兩艘船相撞,好少係一方面犯錯,而係雙方都有犯錯,只係邊個犯錯嘅程度大啲!貿貿然將責任推向一方,都係唔公平,必須進行深入調查。」警方除錄取口供,亦會檢查兩艘船隻的機件是否出現問題,「如有人話係有船隻冇打燈造成撞船事故,咁都要睇吓係有打燈定係盞燈壞咗?」
消息指。警方前日以「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拘捕相關人士,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四年,至於日後會否改循刑罰較重的誤殺罪甚至謀殺罪進行調查,目前言之尚早,要視乎搜證得來的證據;又由於特首梁振英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死因庭亦可能會就事件作出研訊,兩者屆時如何運作,或是由獨立調查委員會單一處理,亦屬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