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造假 被指諉過上級

【本報訊】喜靈洲戒毒所更生事務組人員鄧貴文及梁肇榮瀆職造假案昨日續審,辯方陳詞時指兩被告為協助維護懲教署名譽,無奈跟隨部門內各人遵從上級指示造假,才能交出亮麗卓越的數據。控方則指兩被告自以為有權去決定誰要被召回,但被揭發後又諉過於上級,又反駁若署內真有大規模造假,廉署又豈會放過更生事務監督袁樹繁,本案被告便不止兩條「細魚」。法庭將於本周五裁決。

案發時被告的上司林賜良昨日繼續作供,承認因吸毒被召回戒毒所人數由○九年的十九人急升至一○年的三百零七人,但強調與被告被捕後部門不能再造假無關,重申只因部門加快驗尿程序及擴闊檢驗「K仔」等精神科毒品種類。

控方指只是個人行為

但辯方律師陳詞時批評,在近年懲教署的內部文件、會議紀錄,甚至回覆立法會議員詢問中,對相關新措施隻字未提,質疑被控方傳召的該署管理層證供的真確性,而案中亦無證據指兩被告涉及貪污或躲懶。律師又指,署方數字說逾九成有毒癮的釋囚可就業,根本就有違常理,若非部門員工普遍造假,便難以交出一致的卓越成績,「我們都知道,香港懲教署係一個好有效率嘅部門,比世界上任何一個懲教機關都高效率。」

但控方反駁指,造假只是二人的個人行為,「佢哋要行使酌情權,做社工、法官甚至神,要由佢哋去決定邊個要被召回戒毒所」,又強調若署內確實有大規模造假惡習,袁樹繁作為「重要人物」早應被廉署緊盯,甚至已跟二人同坐犯人欄內向法庭求情。

案件編號:ESCC 50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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