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叫雙重標準?甚麼叫賊喊捉賊?本港某些泛民政客作出了最佳示範。他們平時站在道德高地,批評官員總是義正辭嚴,即使芝麻綠豆小事也會抓住不放,上綱上線,動輒叫人下台問責,其實他們自己也是其身不正,屁股一點也不比別人乾淨,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民主黨及公民黨近日都捲入「房事」醜聞,民主黨現時的辦公單位,外界一直以為是該黨自己的物業,結果被揭發業主另有其人。更有甚者,民主黨三位大佬包括兩名現任立法會議員獲轉贈一部分股權,但他們一直沒有申報利益;公民黨則恰恰相反,辦公物業由黨內核心人士夾錢購買,卻一直對外聲稱是「支持者」的物業,由支持者捐款繳交租金。這些物業價值動輒上千萬元,每年租金也不是小數目,為甚麼兩個黨爭相隱瞞真正業主的身份?累積起來已相當龐大的租金收入又用在哪裏?他們既不向立法會申報,甚至連自己的黨員及支持者都被蒙在鼓裏,不能不令人質疑背後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每當醜聞被揭發,政客的解釋不外乎「一時疏忽」、「事多忘記」、「不涉公眾利益不必申報」云云。這些都是自說自話,信不信由你。不可不知,他們不僅是老牌政客,而且是老牌訟棍,沒有人比他們更精通法律條文,也沒有人比他們處事更加小心謹慎,不可能「疏忽」又「疏忽」,「忘記」再「忘記」。還有一個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過去八年議會生涯中不知道處理過多少漏報利益事件,也不知道批評過多少官員誠信破產,然而他本人最近才申報是多間公司的股東,難道這又是「疏忽」?
本來,不論官員還是議員,有錯就認,認了就改,改了就好,才是正確的態度。然而,泛民政客一直寬己嚴人,他們對官員高標準嚴要求,吹毛求疵,有一點小錯就抓住不放,企圖一棍子打死,不給人家改錯糾正的機會,但對自己爆醜聞卻是另一副嘴臉,另一套標準,不是一味否認抵賴,以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就是擠牙膏式吞吞吐吐,不願一次過將問題說清楚,結果只能是愈描愈黑,醜態百出。正如有學者指出,既然這些泛民主派自詡他們沒有不為人知的污點,那就更應該盡早作詳細交代,否則,一直拖延或以「唧牙膏」方式自爆內幕,只會動搖其一直塑造的所謂「堅定、可信」形象,最終遭選民唾棄。
民主,民主,多少醜惡挾汝之名以行。不少泛民政客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嘴上仁義道德,肚裏一圈壞水,市民早就看在眼中,記在心裏。民調一再顯示,立法會議員的民望比政府官員更加不堪。立法會下月選舉,市民必然會運用手中選票,既要掃走那些不分是非的保皇黨,更要懲罰那些披着民主外衣的偽善政客。而對下一屆立法會而言,檢討議員申報制度,堵塞漏洞,則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