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鐵錘誤殺夫 女華僑囚六年

【本報訊】身世坎坷曾遭養父強姦的印尼女華僑,不堪因丈夫欲丟掉她家中觀音像及她打算送給生母的盆栽等物,遂以鐵錘重擊對方頭部至少七次,最終令他死亡。女被告在高院經審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一個多小時,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判刑指此案是一宗家庭慘劇,被告雖身世悲慘,但她亦不能因夫婦間吵架便去殺人,最終將她判監六年。

父死母繫獄 長子心情未恢復

被告劉翠花(四十五歲)被控去年八月廿二日於粉嶺華明邨的家中謀殺丈夫張作財(五十三歲)。曾經出庭作供的被告兩名兒子,昨日沒有到庭旁聽,但兩兄弟早前在庭外表示仍居於事發單位,面對父親死亡,母親繫獄,長子張兆堂坦言現時仍未恢復心情,胞弟張嘉偉則指兄弟二人生活尚算愉快。胞弟又透露案發後不久,曾與兄到監獄探望母親,她亦關心二人情況且親自向他們道歉,指自己情緒失控一時衝動下殺害死者。至於二人被問到會否原諒母親時,他們均表示「不懂回答」。

法官指引陪審團時表示,如他們相信被告的證供,亦需考慮被告的背景,包括她是低學歷人士及虔誠拜觀音,會否因為死者當時要丟掉她的物品、講粗口及向她箍頸,而令她失去控制能力,最終以鐵錘扑死死者。如陪審團認為此說法合理,便須判被告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 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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