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發聲明,不點名反駁《蘋果日報》指其單位拆牆而未有向屋宇署入則的報道。聲明指出,打通兩單位的牆身並非結構牆,根據《建築物條例》,如工程不涉及結構,可以豁免,不用入則。
張炳良在聲明中表示,購買單位前知悉內部有改動,故在訂定買賣合約時格外小心,應律師意見在合約附加額外協議,由賣方確認單位沒有違章建築,同時由賣方提供認可人士發出的證明書,證明打通單位的牆身並非結構牆,以及屋苑管理處不會要求還原。
聲明指出,據張炳良理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1(3)條,在建築物內進行的一些建築工程如並不涉及結構,則可獲豁免,不用入圖則。
張炳良表示,單位在今年六月初完成買賣,其後再無改動,但鑑於近日社會上的關注,他會安排認可人士再詳細檢查單位。他又說,購入兩個相連單位及一個停車位,總成交價為一千六百萬元,他按銀行指示,分兩張契約按揭,總按揭金額為總成交價一半,即八百萬元。張炳良不認為事件涉及公信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