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多領差餉寬免

新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再被揭發多領差餉寬免。高永文日前被揭發將畢架山住所兩個相連單位打通及僭建天台屋,但無向屋宇署申請入則。本報追查揭發,高永文同期亦無主動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報改動物業間隔,故由○四年至今,一直以兩個獨立單位繳付差餉租值,因此可同時領取兩個單位的差餉寬免額,按○七至○八年度至今的差餉寬免計算,每個單位累計可領取的差餉寬減上限為五萬多元。差估署正跟進事件,高永文承諾悉數向政府退還多領金額。

差估署計算差餉寬免,是以每個應繳差餉物業單位來釐定,若差餉繳納人將兩個單位打通合併使用,應繳差餉單位數目會由原先的兩個合併成為一個,只可享有一份差餉寬免額。

差估署經本報查詢後表示,高永文的單位於○四年分別以兩個獨立評估單位首次納入估價冊,政府於○七至○八財政年度起,每年均有推出差餉寬免。差估署今日會將合併後的差餉評估通知書寄給高永文,向他追收有關差額,但該署未有提供高永文至今實際多領的差餉寬免額。

追溯期僅限過去兩年

差估署又表示,根據《差餉條例》,物業單位合併後的差餉,只可追溯兩年至二○一○年七月。換言之高永文在之前三個財政年度、即○七至一○年多領的差餉寬免額,該署將無權追討。該三個年度的全年差餉寬免額上限,分別為一萬元、兩萬元及六千元,合共二萬六千元。問及會否向高永文追討寓所天台僭建物的差餉,差估署指由於僭建物已經拆卸,該署不會評估有關差餉。

署方未回應是否檢控

此外,根據《差餉條例》或《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的規定,任何人明知而在物業詳情申報表上作出失實陳述,即屬犯法,最高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因觸犯有關條例而被檢控定罪的人士,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收的差餉或地租三倍的罰款。差估署沒有回應會否就高永文未有主動申報資料及多領差餉寬免作出檢控。

高永文昨日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擅自拆除間隔牆乃無心之失,無意藉此騙取差餉寬免優惠,願意盡快將歷年來多領的差餉寬免額,全數退還政府,以示公道。

對於有報道質疑○三年身為醫管局高層的高永文,在沙士爆發時仍有心情買樓,他澄清有關單位是在○三年二月「睇樓」,三月初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沙士於三月中才大爆發,但由於實際完成交易需時,故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他在沙士後才正式購入單位。

記者陳素貞、嚴少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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