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貪曾縱周一嶽打壓東方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過去不斷揭露公營醫院的嚴重醫療事故,屢爆黑幕,發揮監察政府功能,為民發聲。惟下台在即的特首曾蔭權爵士,不但貪圖吃喝玩樂,豪玩豪歎,一直以來更默許多個政府部門以各種藉口滋擾、針對東方,嚴重打壓新聞自由。最離譜的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轄下的多個部門隨便一句「接獲投訴」,明明全無理據, 竟一再高調派員直闖位於大埔工業邨的東方報業中心,刻意針對東方,更選擇性執法,如控煙辦以懷疑有人違規在室內吸煙兩度踩入東方,食環署又以檢查員工餐廳廚房衞生為由兩次硬闖東方,惟每次勞師動眾都「無功而還」,東方卻飽受「莫須有」的滋擾。

另多份刊登報章竟獲放生

港府衝着東方而來的莫名指控,不計其數,且幾近是「咬住唔放」。要數最糾纏不休的,首推衞生署一次又一次、針對式的選擇性檢控。

○五年八月,《太陽報》刊登一則宣傳「眼科靈眼藥水」的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而被檢控,經聆訊後《太陽報》被判無罪;同年五月十四日,《東方日報》刊登一則「華仕健康寶®鱷胎素」的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而遭檢控,經東方去信要求撤銷傳票後,警方及裁判法院才先後撤銷傳票。兩案均沒有足夠理據提控,最終東方雖獲判無罪及獲撤銷傳票,但事件已損耗東方不少人力物力,為東方帶來「莫須有」的滋擾。

○三年五月,一則曾在三份報紙和《太陽報》刊登的「御金銀板藍根」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但衞生署只檢控《太陽報》,罰款六千元。同年六月,衞生署又只票控《太陽報》,指○三年刊登一則「48小時轟天炮」廣告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罰款七千元,惟該廣告亦曾在多份報章刊登,但最終僅《太陽報》被票控,衞生署顯然是選擇性地檢控。

稱接投訴濫派員調查不果

打壓東方的手段,亦來自食環署和控煙辦,該些部門多年來先後以「接獲投訴」為由,派員直闖東方報業中心調查,結果都是「查無此事」。

○八年七月至九月期間,食環署聲稱接獲投訴,指東方報業中心員工餐廳的水吧員工未有佩戴手套接觸食物,並投訴廚房衞生,食環署先後兩次派員到東方報業中心調查,但巡查後,發現衞生情況滿意,僅提醒注意垃圾桶須有蓋,及須清潔雪櫃門邊。

部門靠嚇:有懷疑再踩場

另控煙辦亦聲稱在○七年接獲多宗投訴,指東方報業中心各層設置吸煙區供員工吸煙,該年五月十日更在未經知會下到達東方報業中心調查,擾攘一小時始離開。之後在○八年和一○年,相繼謂接獲同類投訴,派員進入東方各樓層巡查,惟每次均全無發現,令東方飽受滋擾,但控煙辦職員仍表示,「只要有合理懷疑,不排除以後會再到東方調查」。

打壓也來自警方,在○七年十一月,大埔警署情報組三名警務人員,在未有預早知會下到達大埔工業邨的東方報業中心,指有人電郵給警方投訴東方旗下的《太陽報》,於○六年八月刊登的一篇專欄文章涉及鼓吹暴力,要求東方提供撰文者資料及交代審批同類文章機制。事件嚴重干預言論自由,東方其後去信警務處處長要求澄清事件,警方承認未有足夠證據正式立案及作出刑事調查,但對其他提問只含糊其詞。另外,東方記者在外採訪時亦屢次遇警方阻撓甚至檢控,惟最終全都「告唔入」,獲判無罪。

即使堪稱人人平等的司法精神都施予東方不公平對待。九六年十月《蘋果日報》擅用東方原刊物《東方新地》刊載一篇題為「王菲懷孕乘飛機」報道中的獨家照片及雜誌封面。東方入稟控告《蘋果日報》侵權獲判勝訴,但僅獲賠償八千零一元,卻要負擔《蘋果日報》的一百萬元訴訟費用。東方幾經上訴至終審法院才討回公道。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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