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向嚴打飆車一族,但對於在路面稍為超速的司機,內部指引是會提供寬限,但消息指,警方為減少因超速駕駛引致的交通意外,原來於今年一月起,已通令收緊內部指引的有關寬限,由以往的超速逾十五公里才檢控,改為超速逾十公里即檢控超速駕駛,警方經已調校偵速儀器配合,不少心存僥倖以為「快少少過到骨」的司機遭殃,近期不斷「中招」遭罰款三百二十元,貪快而破財。警方數字亦顯示,今年首五個月因超速駕駛遭檢控有十萬三千多宗,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二。
警方交通部高層為了進一步保障交通安全,減少超速導致的車禍,消息表示,於今年一月起,下令收緊有關超速檢控寬限的內部指引。根據法例,但凡有任何超速即可檢控,但專家意見認為,科學上雷達偵速或有上下三至四的誤差,惟執法上,警隊交通部一向有內部指引對超速檢控有寬限,以往通常會調校有關偵速儀器至超速逾十五公里才「影相」,但今年起大部分已下調至逾十公里即「閃」。
根據現行法例,超速十五公里或以下,不用扣分但定額罰款為三百廿元;超速逾十五公里但不多於卅公里,扣三分及罰款四百五十元;超速逾卅公里但不多於四十五公里,罰款六百元;超速逾四十五公里,可扣十分及罰款一千元,警方亦可發出傳票,違例司機必須出庭應訊,有機會被罰停牌。
消息指出,收緊超速寬限後,確發現增加了一批超速十一至十五公里的司機被檢控,並按法例被罰款三百廿元,超速引致的意外亦相應減少,認為措施具阻嚇性,暫未接獲高層通知須檢控有關寬限。有資深交通警員則提醒司機,車輛的車速儀或有誤差,肉眼亦可能看錯,故最好不要心存僥倖以為超速可過關。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五個月的醉駕及藥駕檢控數字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約百分之六點七及十七,但超速及衝燈檢控分別上升百分之廿二及十三,其中超速檢控由去年首五個月的八萬五千多宗,增至今年同期的十萬三千四百九十五宗。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今年確是多了同行反映被票控超速駕駛,他認為部分道路尤其是落斜的車速上限過嚴,現再收窄車速寬限,如同超速票控「陷阱」,「現時車輛性能好,動輒時速已達五十公里以上,但一些落山路如秀茂坪道僅限速五十公里。」他希望當局在有關路段更前的地方設告示牌,及早提醒司機減速。
記者林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