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指,食物銀行限制每人每半年只能拿取不超過六星期分量食物,又禁止綜援人士受助,做法並不適當。她認為此類制度有需要改善,方能令更多人真正受惠。
施續指,食物銀行的食物種類較匱乏,以罐頭、即食麵為主,不符合健康標準,反而平價的「廿蚊任食大牌檔」,不但飯菜充足,且能減輕市民負擔,做法值得鼓勵,「希望政府資助開番間,等市民可以食平嘢。」
學者:協調食物再分配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政府在食物支援方面「有做嘢,但唔完善」,建議政府在協調方面着手,例如嘗試更有效分發食肆、超級市場的剩餘食物,既惠及市民,又能減少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