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會踢爆衞生署罔顧市民性命,○三年起擅自代配藥員向醫院管理局申請認可人士牌照,強制配藥員在「零培訓」下頂替藥劑師核對藥物職務,甚至巡查和管理危險藥物,九年來將藥劑師職務和出錯的責任「外判」予這批配藥員。香港專業藥劑從業員協會指配藥員現時承擔逾九成前線工作,近年門診病患愈趨複雜,該職系人手短缺近百人,擔心長遠增加藥物事故風險,趁牌照本月底屆滿,促請署方正視職務錯配的問題。
當配藥員逾卅年的協會主席葉炳添昨指,配藥員主責資料輸入、執藥及配藥,藥劑師則負責監察處方藥物,避免病人服食藥理相撞的藥物。根據法例規定,每間普通科門診藥房須有一位註冊藥劑師主管藥房職務;《良好配藥實務守則》則規定,最少有兩名配藥員配藥。「以前藥劑師超過七成時間直接參與配藥工作,但依家逾九成時間都做行政同進修。」
目前全港有五十九名配藥員持有頂替藥劑師核對藥物職務認可人士牌照,葉憶述○三年接發牌通知,上級聲稱牌照是臨時措施。當藥劑師不在場,配藥員可短暫頂替其職務,確保門診部運作順暢:「點知一臨就臨咗九年,咁多年來我都未見過個牌,亦無接受任何培訓,個牌照合唔合法,乜嘢做得,乜嘢唔做得,我都唔知。淨係知道有乜人為出錯,最終都係配藥員揹,藥劑師可以置身事外。」
他慨嘆現時門診部照顧的八成人屬長期病患者,藥單逾十種藥物及處方期長達廿個星期,但配藥員九年無增聘人手,偏僻藥房(如大澳、沙頭角等)更得一名配藥員執行所有職務。葉強調協會過去九年多次去信約見醫管局高層,希望表達會員訴求但遭拒,促請當局引入配藥員註冊制度及增聘人手,否則將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衞生署擅用配藥員個人資料。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認為,藥劑師對藥物有專門認識,即使配藥員獲得「認可人士」資格,但他們無接受過藥劑師專業訓練,故由他們執行包括配發危險藥物的藥劑師工作,並不恰當。醫管局發言人指,目前部分配藥員已獲衞生署署長認可為合資格人士,當藥劑師不在場時,可以處理屬危險類別的藥物。當局已知悉協會的關注,會繼續與協會保持緊密聯繫。
衞生署解釋,根據現行法例是可以授權上述處理,該署的診所一直以高級配藥員及具經驗配藥員擔任藥房主管,自醫管局○三年七月接管該署診所服務後,署長按醫管局要求,批准部分配藥員職系公務員為認可人士,他們可在藥房主管不在場及有需要時執行主管工作,而藥劑師才是藥房主管及承擔管理藥房的責任。現時醫管局有六十名該類認可人士,在本月卅日批核期滿後,延續卅四名高級配藥員為認可人士,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