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新聞報道失實遭勸喻

【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就三宗投訴,分別向無綫電視發出嚴重警告及勸喻,以及向商業電台發出強烈勸喻。其中無綫電視去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日一則新聞報道,記者誤將社民連稱為人民力量,認為無綫並無盡力確保新聞節目內的資料準確無誤,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規定。

社民連誤稱人民力量

通訊局接獲兩名市民投訴,指去年十一月六日區議會選舉當日,無綫「六點半新聞報道」有關選舉的報道中,記者指某選區一名候選人在一○年立法會補選期間狙擊人民力量的語句失實,因當時人民力量仍未成立,該候選人的活動是針對社民連,更令人與其後的報道聯想一起。翻查當日報道,記者鄭萃雯報道灣仔樂活選區兩候選人的拉票情況時,指候選人白韻琹在一○年五區補選中,在九龍西選區狙擊人民力量,今次區議會選舉則繼續狙擊社民連。

通訊局調查後認為,記者誤將社民連稱為人民力量,節目之後亦無更正,雖然無綫解釋錯誤乃無心之失,但該局認為電視台應謹慎報道投票日選舉新聞,無證據顯示無綫有盡力確保新聞節目內資料準確無誤,裁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另外,無綫去年九月播出的「Osim天王椅特約:家添品味」節目,節目設計及表達方式等同為贊助商產品宣傳,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和《電視廣告守則》,向無綫發出嚴重警告。商業二台去年十二月播出的「諾基亞Lumia」廣告,內容有誤導成分,裁定違反《電台廣告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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