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水務督察涉狎9歲繼女

【本報訊】水務署助理督察在家中涉嫌摸胸非禮九歲繼女,因女童即時尖叫引起母親注意,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處理。男被告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非禮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等候諮詢法律意見,以及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期間被告須續還押監房看管。

寫字條向X母招認摸胸

五十一歲被告被控本月廿三日,在馬鞍山一屋苑家中,非禮現年九歲的繼女X。控方透露,事發時X的母親聽到X呼叫,被告事後留下字條向X的母親招認,摸了X的胸部,X的母親與社會福利署職員聯絡後,最終報警,拘捕丈夫,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控方昨基於案情嚴重,以及被告知道X所就讀的學校,恐會騷擾X,反對被告保釋;無刑事紀錄的被告透過律師,以二萬元申請保釋外出,表示願意暫住父親家,不會干擾證人,但裁判官終否決被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STCC 256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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