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拉麵爆合約糾紛

在全港有逾十間分店的連鎖食店「翡翠拉麵小籠包」發生合約糾紛。該連鎖食店集團的前香港區女負責人入稟高院,控告集團位於新加坡的母公司及其主席葉耀東違反雙方於○四年七月定下的口頭合約。指被告未有依約,准她按投資開設新店資金一成六的比例入股新店,要求被告賠償她的損失。

原告梁懿慧,兩名被告分別是新加坡公司Crystal Jade Culinary Concepts Holding Pte Limited及翡翠餐飲集團主席葉耀東。

本報昨日按入稟狀的地址上門分別找梁、葉兩人,但都找不到他們。其中梁報稱的地址正在放盤及有人睇樓,而葉則離開住所未返。

入稟狀指,原告梁懿慧於○四年七月與兩名被告達成口頭合約,答應管理當時已有的三間「翡翠拉麵小籠包」分店及日後開設的其他分店,原告除可得到每年一百萬元的年薪外,還有權入股每一間日後開設的新店。

原告指稱,她只要支付投資開設一間新店時所用的一成六資金,便可購入該店的一成六股權。她多次向被告提出入股新店的要求,但被告一直未有讓她依口頭合約規定入股新店。她於○六年五月後已沒有再提出入股要求。她認為兩名被告已違反了口頭合約,因此向兩名被告索償。

「翡翠拉麵小籠包」在全港有逾十間分店,當中包括機場、世貿中心、國金中心、時代廣場、海港城、德福廣場及新城市廣場等旺丁旺財的廣場。資料顯示,原告為翡翠餐飲集團的前小股東梁智崴的姪女,該集團於○二年由新加坡進軍香港,於太古城開設首間「翡翠拉麵小籠包」,由原告負責管理。

雙方曾對簿公堂和解

該間太古城店於○六年結業後,原告及梁智崴離開集團,並另起爐灶經營飲食生意。翡翠餐飲集團於○七年興訟,要求將經營該間太古城店的公司清盤,更指控原告曾對集團作出欺詐行為。雙方於○九年就清盤案達成和解,法庭不就欺詐指控作出裁決,並頒令將該公司清盤。

案件編號: HCA 88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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