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對安排專隊調查動物案件嗤之以鼻,認為是浪費資源之舉。不過,有關注動物組織指,只要重新調配人手,便可有效提升調查效率。亦有警察組織認同,現行機制有改變空間。
據了解,現時警方處理涉及動物被虐待或殺害的案件,一般由軍裝警員先到場調查,然後再按需要交予刑偵探員跟進。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警方與其推行名不副實的「動物守護計劃」,不如考慮在除水警外的其他總警區,號召熱愛動物的警員成立「動物警察」,專門負責相關案件,「可以解決部分警員輕視動物案件嘅問題,人唔使多,幾個就夠,平時可以負責宣傳教育,唔會浪費資源!」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指,警察對各種案件應認真處理。他坦言,現時警隊中有不少兼任職位,「有某種專長,就可以兼任,需要時就會搵佢,例如談判專家」,因此他認為當局可考慮設立與動物罪案有關的兼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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