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圍封露台的僭建問題,不僅違法,更潛在重重危機。「原本在單位發生火警時,除了單位大門外嘅走火樓梯,露台亦可以逃生,但依家圍封咗就變成逃生無門。」彭振聲表示,該露台屬懸臂式設計,露台的外圍無支撐,現時改為完全圍封,削弱了露台的安全系數。
彭解釋,露台經僭建後,承托力方面與最初設計大為不同,僭建令露台額外增加了建築材料,例如石屎、玻璃;如露台被圍封變成客、飯廳,並放置傢俬、重物,便會令所承受的重力大增,或會出現不勝負荷。加上該樓宇早在五十多年前建成,當時建築材料、標準與現時大為不同,鋼筋、石屎「爭好遠」,一旦鋼筋石屎出現老化,圍封露台會令其承托力惡化,就算大廈曾經翻新,亦只限於外牆美觀,無助改善其安全性。
對於圍封露台的一般情況,如何算是合法或違法,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指出,一般而言,圍封露台加上細窗,若其不超過規定準則,可屬毋須入則的工程,但是否符合標準,須由專業人士判斷。但若將原有的石屎或圍欄拆走,而無向屋宇署入圖則申請,則明顯屬違法,他說:「如果拆埋石屎就唔合法,點知安唔安全呢?之前有圍欄有石屎,作用係擋住驚你跌落街,點知你拆咗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