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橫台山羅屋村掀路權官司

【本報訊】元朗橫台山羅屋村外姓女村民,聲稱因拒付屋前過路費,被村長及原居民村民用鐵絲網圍屋案,原告女村民昨供稱搬入村後,頭幾年無被投訴擅用「太公地」通道,直至換村長後才被要求繳付路費。被告一方則傳召前村長作供指,他在任時確有向原告提過路費之事。與訟雙方作供完畢,法官將案押後五月十八日進行結案陳詞。

外姓村民不滿繳路費

原告張玉英興訟要求法庭確認,她有權通過祖堂地段進出。她供稱在九九年買入涉案村屋時,曾兩次往睇樓,其中一次便是經過屬於該村原居民祖堂羅捷响祖、於其房子隔鄰的「祖地」小徑。她指若知道不能使用該條小徑根本不會買該屋。此外,在她入住頭五年,一直無人投訴她擅闖隔壁「祖地」,也沒有人向她一家提過要向祖堂付過路費。

直至○三年村長換屆,新任村長羅建安到○四年,才提出要收過路費。她不允支付,祖堂成員便在她屋前圍起鐵絲網。

被告一方包括村長羅建安及羅捷响祖的司理代表羅來興,不過二人昨無作供,僅傳召事發的村長羅廣文作證。他表示在任期間,曾有一次與原告閒聊時,提起過原告應向祖堂付費,以示祖堂維護業權,「就算畀兩蚊都係畀」。被告代表律師亦曾就此點盤問原告時,形容祖堂只要求她「象徵式」收費;但原告不認同收費是「象徵式」,亦否定羅廣文有提過付費之事。庭上昨並無透露過路費的具體金額。

案件編號:HCA 112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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