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釀爆炸 求助變人球

滲水辦無處理問題竟卸責予房屋署,企圖置身事外。有業主因天花滲水引致電燈短路發生「小爆炸」,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滲水辦接手調查未畢,突轉交個案予房署跟進,令業主無端變成「人球」,最後更以無法確定滲水源頭為由拒絕跟進。立法會議員直斥滲水辦卸責、形同虛設。

王先生於○六年購入沙田康林苑一居屋單位,去年七月洗澡期間天花電燈突然冒煙,其後更閃現火花及短路,「初頭以為盞燈出咗咩事,點知拆開假天花,即刻有一舊舊石屎跌落嚟,仲露晒鋼筋,先知原來成個天花都滲水!」王透過管理處尋求滲水辦協助,希望盡快查出滲水真相。

「搵唔到源頭」拒再跟進

不過滲水辦的調查能力卻令王大感質疑,「滲水辦查咗幾次都話搵唔到源頭,今年二月我打去問,佢哋話未有結果,但就交咗畀房署跟!」王指房署從未介入調查,加上單位屬自置物業,對滲水辦交由房署處理難以理解,不滿滲水辦做事「冇交帶」,更有卸責之嫌。

滲水辦發言人證實去年七月接獲上述投訴,曾派員進行色水測試,又要求顧問公司進行各種測試,惟仍未能確認滲水源頭。為回應當事人要求,遂於去年十二月再進行調查,但最後仍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因此按程序停止跟進。

發言人又補充,去年十二月底調查期間發現投訴人單位浴室天花有混凝土剝落,由於康林苑為居屋單位,獲屋宇署監督授權,有關樓宇安全屬房署獨立審查組調查範圍,當時曾口頭通知王先生,該小組將跟進上述單位的樓宇安全問題。

房署發言人則指康林苑與私人屋苑無異,滲水問題一般交由滲水辦處理,惟今年二月中接獲滲水辦轉介上述個案,已派員視察,證實樓宇結構安全。

「市民只係要求調查滲水源頭,滲水辦就當人波咁踢嚟踢去,最後仲要話唔再跟進,點可以咁?」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認為,滲水辦的成立乃為協助市民解決滲水問題,但事實調查能力卻與市民期望出現嚴重落差,建議滲水辦檢討現有檢測方法,並加強部門角色效能。

電燈短路 料樓板有積水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估計,滲水單位出現電燈短路,或因樓板以上位置積存一定水量,與藏於樓板的電線喉管接觸後導致漏電。陳又指,天花滲水導致石屎剝落及鋼筋外露,反映樓板承托力已損耗三成,「再唔快啲搵出滲水來源,樓宇安全結構一定有影響!」

記者:伍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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