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三年級男生,在宿舍內屢次偷拍相識女宿生洗澡的「全相」,早前承認三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昨在東區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同時要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輔導。裁判官指同類的偷拍罪行本應判監,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兼初犯,並且為一名大學生,遂給他機會改過自新並繼續學業。
律師昨替二十一歲被告陳駿求情時指,被告已受到深刻教訓,亦感到非常後悔,現得到家人全力支持及照顧,亦獲得系內不同的講師去信法庭求情,希望法庭給被告機會繼續學業。
港大發言人則回應指,陳駿已給開除宿生資格並已遷出涉案宿舍,而校方亦會啟動紀律聆訊程序,但在聆訊有結果前,陳的學業暫不受影響,他仍可參加考試。雖然校方的懲處輕則警告,重則會影響學位的頒發,發言人強調校方必會考慮法官的判詞,聆訊過後才決定對陳的懲處。
案件編號:ESCC 527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