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漢偷電八年判賠償

【本報訊】室內戰爭遊戲(War Game)男教練聲稱八年前失業後捉襟見肘,遂擅自改裝所住公屋樓層的電錶,將公用電力接到自己單位,免費享用電力近八年後,今年初始被房署人員揭發。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偷電罪,裁判官斥被告不老實,還罔顧其他住戶安全:「亂駁搞到短路火警點算?」考慮到被告初犯認罪,始輕判罰款三千元及賠償房署二萬零七百多元電費。

三十六歲被告林志超身形高大健碩,辯方求情稱,被告○九年找到現時工作後本打算不再偷電,惟當時電錶房又鎖上令他無法入內修理,只好不了了之。裁判官質疑:「偷嗰時間房又無鎖呀?」辯方解釋當時門鎖剛壞,惟裁判官認為被告根本無心修正,否則大可通知房署或電力公司職員,直指被告只是想隱瞞罪責。

罔顧全座居民安危

裁判官又指摘被告置全座居民安危於不顧:「你有咩專業知識?亂駁搞到短路火警點算?發生意外啲鄰居咪好無辜,好危險?」辯方強調被告已知錯及不再犯,已婚的他現有一份穩定工作,月薪約一萬元,望法庭給予機會輕判。

案情指,房署人員今年一月十三日檢查觀塘翠屏邨翠杏樓某樓層公用電錶房時,發現電錶及電線被改裝過,電力被接駁到被告所居住的單位,被告在調查下承認○四年十二月十四日開始偷取公用電力,電力公司計算後,發現截至今年二月七日被告被捕後,被告所偷的電共涉二萬零七百六十元電費。

案件編號:KTCC 1849/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