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同事家洗澡少女中毒亡

在髮型屋任職的十六歲少女○九年底凌晨時分,跟隨十五歲男同事返回對方元朗八鄉下輋村的寓所後,到廁所開啟石油氣爐洗澡,疑因空氣不流通,導致她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女死者母親昨入稟高院向涉案屋主及男同事等索償。其中曾任救護員的男屋主接受本報訪問時指,事發時他與妻子在睡覺,不知道兒子帶死者回家,事後警員上門調查方知發生意外;他又指死者母親曾提出索償一百廿萬元,但他已退休多年,根本無力賠償,並嘆謂:「睡夢中飛來橫禍,令退休生活都唔安寧。」

原告古雲英(譯音)是死者鄭嘉雯(譯音)的遺產代理人,被告依次是簡福民、簡福祥及簡肇蔚。入稟狀指死者於○九年十二月廿九至卅日間,在元朗八鄉下輋村某村屋內因眾被告的疏忽導致她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原告以死者遺屬代表提出索償。

次被告簡福祥(下稱簡)昨受訪指,他所住的涉案兩層高村屋是其祖屋,由他弟弟即首被告簡福民任大業主,第三被告簡肇蔚則是他兒子,事發時十五歲。

簡表示兒子在髮型屋工作,事發時認識了剛入職幾日的十六歲死者。他憶述事發的凌晨零時多,他與妻在樓上睡房睡覺,聽到樓下兒子回家的開門聲,至凌晨兩點,卻接獲兒子由醫院來電,叫他落樓開門給警員,他才知廁所有意外發生。

簡續指,樓下廁所是密封式,內置有石油氣爐和抽氣扇。當時兒子帶死者回來,死者到廁所洗澡但久未出來,其子拍門亦無人回應,遂開門赫見死者倒臥廁所,內裏煙霧瀰漫。簡指兒子當時不知所措,未有通知退休前任救護員的他,反致電另外兩友人上門協助,但「拍極(死者)都唔醒」,遂召的士送死者到北區醫院惟最終不治,警員其後接報上門調查。

死因庭裁死於意外

簡指,死因庭其後召開研訊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而機電署取走他購自內地、用了五年的肇事石油氣爐檢查,證實不合規格。

簡表示,據知死者來自單親家庭,與母及弟同住,其母事後曾向簡家索賠逾百萬元,但已退休的簡表明無能為力,只曾給對方一萬五千元協助殮葬。

面對死者母的索償,心情沉重的簡無奈稱:「我都係受害者,唔係我請死者嚟噃,睡夢中飛來橫禍!」簡指死者出事後,他除面對警方調查外,又要經歷死因研訊,現再面對民事索償,纏擾不斷,現時只能見步行步;他又透露兒子已轉職另一髮型屋,又指事件令其子留下陰影,性格變得呆滯。

案件編號:HCPI 2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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