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接受富豪提供奢華款待,固然是貪腐醜聞纏身,落得個晚節不保的爛尾結局,其實嘛,行賄與受賄同樣有罪,那些私交甚篤的豪門朋友亦是嫌疑極大。如果說煲呔曾有機會淪為階下囚,行賄者亦必須嚴辦。
即使不將之當作行賄者處置,富豪接載特首暢遊澳門然後收取「交通費」有沒有問題呢?有一位退休人士莊先生就覺得大有問題,懷疑有人涉嫌未經許可經營「白牌遊艇」接載曾蔭權夫婦,日前到大埔警署報案,要求警方徹查。根據現行法例,遊樂用途的船隻如非符合某些條件,不得收取租金及報酬,否則船東、其代理人及船長均可能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白牌遊艇」之東主有機會賠了夫人又折兵,本來意圖是款待賓客巴結權貴,可惜煲呔曾「按章辦事」丟下五百塊錢渡輪費,雖然這只是不成比例的微小金額,卻可以變成違規收費的證據。
至於接載特首伉儷周遊列國的私人飛機,按此邏輯推斷應該也是「白牌飛機」,誰叫現已被喚作香港第一貪官的曾蔭權丟下五千多元經濟客艙的費用!
看來嘛,煲呔曾堅決不肯透露豪門朋友的姓名是有苦衷的,受人恩惠千年記,總不成出賣朋友讓對方陷入行賄特首或者白牌經營的險境。
問題卻是,香港始終是個法治之區,廉潔奉公實乃核心價值,貪官污吏必須繩之以法,白牌遊艇亦須嚴辦,否則香港早晚群魔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