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誠信備受質疑

傳媒連續多天揭發曾蔭權不避嫌接受富豪款待,乘豪華遊艇,搭私人飛機,甚至以非市場價租住深圳超級豪宅,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以其公職身份,明顯存在利益衝突,陷入醜聞漩渦。

曾蔭權的誠信備受質疑,實屬合理。曾蔭權為官三十八年,外加特首七年,合共四十五年公職閱歷,無理由不明白絕對不能收受私人利益,尤其是來自財團的好處,一定會被指控涉及貪污,可惜警覺性甚低,終致被傳媒踢爆,進退失據。

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受到衝擊,勢所難免,誠屬不幸。最高領導人未能潔身自愛,拖累政府決策會否徇私,同時受到公眾與輿論質疑,曾蔭權要承擔全部責任。

政府要受到人民尊重,必須達到五個方面的標準:負責任、回應公眾訴求、廉潔、高效及與時並進,其中廉潔是任何政府取信於民的基石。國家元首或政府最高首長貪污瀆職或濫用公權力,隨時陷政府於不義,最終難逃垮台命運。現時特首並非普選產生,認受性不足卻握大權,社會上早有聲音應有合理機制,加強對特首的監察,經此一役,立法會宜探討此課題,以保障公眾利益。

曾蔭權必須到立法會解釋,詳細交代各項款待事件的來龍去脈,以超筍價租住深圳豪宅的傳聞亦有必要作出說明。官商勾結與利益輸送最教市民憤怒,切勿低估嚴重的政治後果。廉政公署啟動合適程序,也確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