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酒鬼說:我沒醉

喝醉酒的人往往會說自己沒醉,做賊的人更不會承認自己是賊,煲呔曾口口聲聲「公私分明、問心無愧」,其可信度絕對比酒鬼和賊佬還要低。

很簡單,如果煲呔曾真的問心無愧,為甚麼不敢公開回應傳媒的質疑?不敢公開交代醜聞的詳情?例如,誰邀請他出席澳門賭場春茗、誰款待他豪坐私人飛機和遊艇、誰安排他退休後「租住」深圳豪華行宮等等,他統統沒有交代,一味強調自己是多麼廉潔自守、多麼公私分明。唉,謊言就是謊言,說一萬遍也不可能成為真理,煲呔曾,請你不要再侮辱港人智慧!

老實說,傳媒踢爆的「曾商勾結」醜聞,也許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港英年代,煲呔曾也許不敢亂來,可是回歸後就不同了,尤其是他冷手執個熱煎堆擔任特首之後,自把自為,想做就去做,七年來不知涉及多少見不得光的勾當。譬如說,他單是賣給詹康信的「私人藏酒」便值二百萬元,但還有多少名酒沒有賣、多少名酒已被他喝掉,又有誰知道。

尤其是這批「私人藏酒」從何而來,依然是一個謎。如果是別人贈送的,他把賣酒所得款項捐給慈善機構,說得好聽是做善事,說得難聽根本是沽名釣譽。其實,身為公職人員的他,壓根兒就不應接受人家饋贈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