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期:○○年至○八年(八年)
貪腐事件:由○三年至○八年在任期間涉多宗收賄及貪污案件,包括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買官案等。
結果或現況:一○年,龍潭購地案及陳敏薰買官案作終審判決,合共判刑十七年半。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
執政期:○一年至一○年(九年)
貪腐事件:涉嫌○七年參議院選舉中,串謀其他官員操控南部馬京達瑙省的選舉結果,結果令十二名其陣營的候選人全部當選。
結果或現況:今年二月首度提堂,但阿羅若夫人否認控罪,被押回軍方醫院拘留,案件押後處理,但日期未定。
執政期:一○年至一二年(一年半)
貪腐事件:屢次被指以權謀私,涉嫌隱瞞真相,打壓新聞自由。
結果或現況:起初堅稱無違法,拒絕下台,後在多方壓力及面臨起訴的情況下,於本月宣布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