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豪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被廉署執行人員拘捕,黃拒絕擔保,廉署未能即時提出檢控,兩日後無條件釋放黃冠豪,至今三個多月廉署未有針對黃冠豪再採取任何行動,反映調查並無進展。
調離灣仔區職務
據了解,黃獲釋後隨即向警隊申請休假一月,其後再續請假一個月,於其放假期間,警方亦調派陳楚娟接替黃的灣仔分區指揮官崗位,據知警隊已調派黃擔任港島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警司一職,他亦已於近日上班,恢復正常工作。
消息指,因黃曾被廉署拘捕,而指控涉及灣仔區內酒牌事宜,即使廉署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為避嫌,警方決定把黃調離灣仔區職務,至於會否採取內部紀律聆訊,仍視乎有否進一步資料顯示黃有涉及違規,現他仍屬「無罪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