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綜合大樓設有一百二十個停車位,當中九十九個給立法會議員、立法會秘書處首長級職員及其他合資格使用者使用。停車場泊位雖多,但平日使用率甚低,為部分立法會議員製造「超泊」機會。惟按照立法會秘書處的行政安排,每名人士在任何時間,原則上只可在停車場停泊一輛車輛。
何鍾泰葉國謙黃宜弘違規
記者連日巡視,發現有三名立法會議員包括何鍾泰、葉國謙及黃宜弘違反該規定,同時間將兩部車輛停泊在該停車場。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公眾對公職人員操守及行為非常留意,認為「超泊」的立法會議員,政治敏感度不足,給外界一種貪小便宜的感覺,應該自律,否則隨時損害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