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朝野近日的爭論在於應否開放美國牛肉輸台。這裏所說的美國牛肉不是傳統飼養出來的牛肉產品,而是加了瘦肉精飼養的美國牛隻產出的牛肉產品。此中涉及兩個重要議題:美國的飼養業一如中國的黑心企業和農民,都有用瘦肉精,問題只是分量多少的差別;台灣當局一直查禁瘦肉精,今次是美國政府施壓,要求連任後的國民黨政府開放美國含瘦肉精的牛肉進口。
台灣政府一直禁用瘦肉精。○七年,民進黨政府一度要開禁,當時社會反對強烈,反對者除環保團體還有養豬農民。結果,政府承諾繼續把瘦肉精列為動物禁藥,嚴禁使用;而且,不論島內外產品,標準一致。現在再次出現爭論,主因是美國政府施壓,台灣社會同樣強烈反彈反對。
科學家們可說微量瘦肉精不會導致人體健康受損,但現時的科學論證並不可靠。直接損害沒有,間接損害如何?一次分量輕微無害,體內積累與否,乃至積累帶來損害如何?凡此都未有結論。而台灣社會揭露支持開禁瘦肉精的學者,或涉及替生產瘦肉精的公司做研究,有利益衝突嫌疑。即使學者無被收買或利用,科學論證未能確斷損害,政府對策應是禁用、棄用瘦肉精,不能為某些商業利益護航,而增加民眾進食的風險。
用瘦肉精是為了減成本、增售價,純屬商業行為,代表個別部門企業的商業利益。故此,代表社會的政府便不應為此而要市民大眾承擔健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