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膝下無兒女的老海員死後遺下兩個在鰂魚涌的物業,一名男子其後自稱是其養子,並手持海員的願意轉讓財產聲明書,要求申領遺產並霸佔該兩物業,更把其中一物業出租獲利,惟兩年前他被揭發使用虛假聲明書而判監兩年半。身為遺產執行人的海員姪兒昨入稟高院,指雖已收回出租的物業,但「假養子」家人至今仍佔住另一物業,故要對方交還;另要法庭下令對方交出兩物業多年來的租金收益及賠償損失。
原告陳偉明,是死者陳濤(六十九歲)的姪兒及遺產執行人,被告分別是假養子嚴志明(卅九歲)及租客鄺國良。入稟狀指死者○五年七月被發現於惠安苑家中死去多時,他遺下此惠安苑單位及車位及另一個在附近的中興大廈單位。他無立遺囑,因既無子女,兄弟姐妹亦已過世,其姪兒在去年十月正式成為遺產執行人。
嚴志明○八年自稱是死者養子並自同年一月起霸佔涉案兩單位,惟嚴在一○年底被揭發以假聲明書申領死者遺產而判囚,現仍服刑中。原告去年底兩度發律師信,要求嚴的家人交還現仍佔住的中興大廈單位,以及自○八年一月起每月六千元的租金但被拒。
原告又發現嚴自○八年一月起把惠安苑單位,以月租一萬八千元租予鄺國良,原告透過律師多次與鄺交涉,鄺終在去年底交還單位,但拒絕繳交有關租金予原告。
本報記者昨往該兩單位查訪,其中原告已收回的惠安苑單位無人應門,中興大廈單位則有一名老婦應門,但拒絕回應。
案件編號:HCA 21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