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流水:宣淫自由有保障

本港淫審制度有等於無,無獨有偶,當局信誓旦旦,各界寄予厚望的淫審改革,多年停滯不前,未廢似廢,同樣是做了等於沒做。

是當局把關有方,淫媒有所收斂,不良資訊銷聲匿迹?非也!當下香港風化案愈來愈恐怖,色狼愈來愈猖狂,歸根究柢,是因為宣淫販賤者愈來愈肆無忌憚,罪魁禍首恰恰是除淫不力,護淫不已的淫審處。

壹淫媒旗下免費《爽報》,獻世首月便有二十三件物品被評定為二級不雅,堪稱「全球最年輕色情慣犯」,至今四個月已過,淫媒仍逍遙法外,依舊天天大模大樣當街灑「鹽花」,傷風敗俗,荼毒市民。

面對這般奇景,有幾個人會想起,香港居然還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還有一個叫淫審處的衙門?淫審法例殘缺不全,淫審部門疏忽職守,相關改革勢在必行。

只可惜,所謂的改革早已名存實亡,當局無心除淫,有心包庇,第一階段諮詢四年前已完成,唯一的「改革」只是增加審裁員人數及延長他們的任期,至於最為人詬病的淫審處行政司法職責不分,「球員」、「球證」角色混淆問題、第二階段諮詢何時進行,仍似泥牛入海,杳無音訊。與其叫淫審改革,還不如叫保駕護淫,讓淫媒繼續鑽法例空子,為非作歹。

今屆政府離壽終正寢只剩幾個月,煲呔曾在位七年,本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空間不斷被壓縮,唯獨「宣淫自由」暢通無阻,把香港弄得烏煙瘴氣,也算對舊主子有個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