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孔慶東不把香港的法治看在眼內,認為法治維持秩序的地方,證明人沒有素質。依我說,香港要是沒有法治,這個地方才沒有素質,不適宜人類居住。
沒有法治,就是人治,人治的社會是怎樣的呢?簡單而言,該死的沒有死,不該死的卻是小命難保。
且看一宗案件,億萬富姐吳英被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死刑判決,若再經最高法院核准就會被處決。對此,北京法律界、經濟界和社會名流百多人舉行一場研討會,主題是大聲疾呼刀下留人。
那麼多人為吳英求情,無非因為覺得司法不公。吳英被控向十一人非法集資詐騙七億七千萬元,但十一人都否認自己被騙。即使吳英真的非法集資,其罪行也不至於就是死路一條。還有就是吳英檢舉貪官有功,居然沒有因此得到法院減刑。人家不禁要問,那些更加罪大惡極的貪官污吏都不必死,往往輕判十多二十年牢獄了事,有些判了終身監禁亦可提早出獄逍遙快活,何故犯罪情節沒那麼嚴重的吳英就要面對死刑?是不是被她檢舉出來的貪官運用影響力殺人滅口?
民間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畢竟中國的法制就是人治,否則不可能出現那麼多以言入罪的文字獄,白色恐怖無處不在。
人治也者,與民為敵,公眾為一名死刑犯擊鼓鳴冤,證明不公的司法沒有素質,不以法治維持秩序的官老爺跟民意對着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