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慈善機構推街頭月捐守則

【本報訊】針對本港沒有單一法例規管慈善組織,令街頭充斥非法籌款活動,十九個慈善機構早前組成聯席,昨公布全港首個街頭月捐招募的《實務守則》,希望為業界提供專業指引,令市民重拾對街頭月捐的信心。不過,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批評,政府遲遲未就《慈善法》立法,要業界自行制訂《實務守則》,是本末倒置,要求當局盡快立法,以填補法律上的空白地帶。

設立投訴機制

由十九間慈善機構組成的「街頭月捐聯席」,經過一年半的商議,終在昨日公布《實務守則》。該守則涵蓋八項指引,包括對月捐招募員的指引、對慈善機構的要求及公眾如何識別月捐者招募員的身份等。守則又規定,招募員的報酬不可與籌募額掛鈎,但准許慈善機構聘用外判公司及保留獎金機制等。同時,聯席就街頭月捐設立投訴機制,如發現有機構多次違反守則或屢勸不改,將要求有關機構退席。市民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762438或瀏覽聯席的網頁http://www.wisegiving.org.hk/tc/face2face.aspx。

聯席主席蘇婉嫻表示,街頭月捐與一般的賣旗、賣獎券籌款不同,捐贈者毋須直接付現金捐款,是一種高效益及穩定的捐款來源。不過,近年有不法之徒用近似慈善機構的名字四處招搖撞騙,令市民的捐款意欲大減,連帶影響慈善團體舉辦的街頭月捐活動,故聯席希望透過守則,令市民對月捐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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