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擬建全長八點五公里西貢段公用單車徑,由泥涌經大洞村至西貢市區,但最新計劃擬將當中約一公里的泥涌至大洞村段改由新鴻基地產負責建造,作為新地擬在西貢十四鄉發展大型住宅綜合項目的批地條款。環保團體長春社質疑港府有「明益」發展商之嫌,間接協助十四鄉項目過關。
新地發言人回應指,十四鄉項目位處西沙路沿線,項目批地條款包括樟木頭經泥涌至大洞村一段西沙路的擴闊工程,當中包括公用單車徑,有關計劃已諮詢區議會及鄉事委員會,並獲城規會通過。發言人續指,單車徑終點無論設於泥涌或大洞村,均處於十四鄉項目的發展範圍以外。
不過,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主任吳希文質疑,港府將泥涌至大洞村一段列作批地條款,擔心到時單車徑遭公器私用,並隨時令港府規劃中貫通新界東西的單車網絡變成斷截禾蟲。長春社並指,當局負責興建的大洞至西貢市區一段,大洞走線終點「屈入去」貼近十四鄉項目的地盤,猶如「幫人起正人哋門口」,質疑種種改動「明益」發展商。另一端走線終點經修改後,擬不直達西貢市區心臟地帶。
當局預計今年四至六月就全段單車徑工程提交環評報告及諮詢公眾。土木工程拓展署發言人表示,由西貢市區至大洞村一段單車徑,初步估計約有一千六百七十棵樹需要移除,但當局會補種逾二千棵。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認為,整條單車徑應由港府「一條龍」興建,若「斬件」予發展商興建,擔心發生使用公共空間受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