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阿星發達後,密謀把曾與家人蝸居租住的舊樓單位逆權侵佔,不惜與業主對簿公堂,但有財團正在該大廈進行收購行動,令案件更加複雜。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物業業權轉移不會影響逆權侵佔的申請,惟阿星需把入稟控告的對象修訂為新業主,更需證明新、舊業主多年來均對業權不聞不問,要勝訴將有一定難度。
根據現行法例,私人物業或土地的侵佔人如能證明已連續佔用有關物業達十二年,期間曾用盡方法聯絡業主不果,對方期間又無追討租金,侵佔人可以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由法庭頒布有關侵佔人獲得業權。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若阿星的舊居單位已賣給發展財團,有關財團將負起逆權侵佔的法律責任,阿星需到法院更改入稟狀有關被告人的資料,從財團手上奪取業權。不過,黃國桐認為,一般財團洽談舊樓買賣時,一定會確定有關單位有否涉及業權爭拗及其他法律問題,並已聯絡所有租客有關收樓的事宜。
黃國桐又指,阿星自去年五月中六合彩頭獎後,已遷離有關單位,新、舊業主可能已透過郵遞或在單位門口張貼告示,通知阿星業權改變及追收欠租等事項,阿星要證明業主失蹤兼自己曾用盡方法聯絡對方,始有機會獲判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