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法庭:內地尖子律師舞刀判社服

【本報訊】在香港著名金杜律師行執業的內地「尖子」律師黃文(卅八歲),去年八月十六日凌晨飲醉,返回青衣珀麗灣住所時在屋苑吐痰,有住客見到上前理論,黃憤而回家拿菜刀在住客面前舞動和踢人。黃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昨在荃灣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事業生活發展暢順,一有不如意便大發脾氣,直斥其行為是不會為香港社會接受,又指被告不可以用醉酒當藉口,若喝酒會令他失控,便應有所節制,最終判被告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並罰堂費五千元。案件編號:TWCC 3076/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