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丟官職 破例不即時判監

【記者陳佩詩】為遏止在港鐵列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日益猖獗的非禮案,上訴庭多年前已頒下量刑指引,要判犯這類案件的被告短期監禁,以收阻嚇作用。惟今次法庭以被告明知要丟掉高薪厚職,仍坦白認罪,相信他的確深切後悔,因此才會作特別考慮,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官指被告真誠後悔

代表被告張健聰的律師,昨日落力陳詞,還遞上其他案例,力陳上訴庭亦會接納其他判刑選擇,終說服暫委女裁判官戴昭琦不將被告即時判監,而先讓他保釋取報告。戴官明言,法庭的判刑必須向女事主及公眾交代,亦要起阻嚇作用,她表明如被告是在審訊後被定罪,法庭會毫不猶豫將他送入監牢。

戴官亦坦言:「你做公務員,好清楚(事件)對工作嘅影響,你可能會無咗份工,但你都認罪,可見你真係真誠後悔……。」加上考慮到被告以往品格良好,遂破例先考慮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才作出量刑定奪。

戴官最後還不忘寄語被告:「只要你唔再做(非禮),社會係一定會接納番你嘅!你唔好再諗自殺!」她還特別要求感化官,研究是否要替被告安排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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