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署縱容駁喉跨廈偷水

水務署打擊偷水不力,令港府少收一億六千萬元公帑,更連累小市民無辜遭殃。審計署甫炮轟水務署無視偷水事件之際,有市民舉報偷水,當局僅以截停供水及以無法聯絡業主為由作罷。隨着偷水個案愈揭愈多,水務署今年首十個月僅就偷水個案發出七十多張傳票,遭立法會議員及區議會狠批疏忽職守,變相縱容偷水,促各政府部門合作杜絕偷水問題。

吳先生最近在佐敦新租一舖位經營食肆,裝修期間將物料放於後門,未幾驚見物料無端濕透,全數報銷,追查始發現後巷有非法接駁的懸空水管漏水,即時向水務署舉報,未料熱線竟無人接聽,「竟然有條水喉懸空咁喺後巷駁過對面大廈,梗係同水務署投訴啦,點知打極都冇人聽,有咩事叫人點求救?」

食肆受波及 求助本報

為免再蒙受損失,吳先生自行派員堵塞漏水水管,直至本報轉介後才獲水務署回覆指早已知悉上址有非法接駁喉管,吳質疑水務署從未正視問題,「水務署話之前已經截過一次,結果有人繼續偷,仲偷到咁無法無天,如果唔係同《東方》求助,都唔知幾時先有人嚟處理!」吳先生對水務署的處理感失望。

水務署發言人承認上址有非法接駁水喉輸水至對面樓宇的非法僭建物內,惟僭建物被鎖致未能入內作進一步調查,強調已留下通知書着業主與該署聯絡,以便安排檢查。發言人續稱曾再突擊檢查,發現情況無改變,最後將非法接駁水源截斷。據該署紀錄,由今年一月截至十月底,曾就《水務設施條例》共發出七十八張傳票。

「偷水其實同偷嘢一樣都係犯法,食水係公共資源,水務署唔應該接到投訴先做嘢,點可以咁縱容啲不法之徒!」油尖旺區區議員梁偉權直斥水務署做法變相縱容偷水,要求該署正視,又指偷水問題牽涉範圍甚廣,須跨部門合作處理。

立會議員斥嚴重失職

立法會議員張國柱直指事件反映水務署嚴重失職,即使職權所限無法入屋取證,亦應知會警方介入處理,否則等同變相縱容犯法,「水務署明知有人犯法可向警方求助,只係截水根本係斬腳趾避沙蟲,要偷嘅截完水都可以駁番!」

記者:黃芷君 攝影:何穎賢、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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