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很多香港市民對政府的房屋政策不滿,而在討論香港的房屋政策時,多會以新加坡為例,比較兩地的房屋政策。
香港目前約三分之一人租住政府公屋,約六分之一人購買政府居屋,可以說幾乎一半香港人居住公共房屋。而新加坡約百分之八十五國民住組屋,就是政府興建公共房屋,按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給買不起私樓的民眾。
香港的居屋和新加坡的組屋有一項業主利益的分別,即香港業主可以自由轉售居屋,但要向政府補地價,而新加坡不需要。因此,對香港有意買樓的人士來說,購買居屋和購買私人樓宇一樣,有樓價下跌的風險。至於新加坡的組屋不用補地價,業主轉售時風險自然較小,較易獲利。
分析人士指出,兩地政府在房屋政策上的理念不同,新加坡政府的目標是國民都有房,以令社會穩定。而要刺激國民的購買意欲,則要令大家認為即使購買政府的公營房屋都有利可圖。
至於香港政府建居屋的原意是部分公屋住戶收入提高,且有置業意願,但由於私人住宅對他們來說太貴,於是,政府向他們出售參考市場價格打折的居屋。因此,當市民搬離原來租住的公屋,空出的單位可以給其他輪候家庭;而購買居屋也滿足了眾多人置業的願望,同時令這兩方面家庭受惠。
再者,由於居屋跟私人住宅的價格、樣式頗有差異,本屬不同市場,這對於信奉自由經濟的政府來說,則可減少與私人公司爭利的影響。
何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