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投票當日,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大法官馮驊例牌巡視票站後對傳媒說:所有投票站都是「無障礙」設計。我聽了忍俊不禁,差點嗆喉窒息而死。
馮驊所指「無障礙」只是輪椅通行、部分加裝為失明人士導向的標示而已。但此種無障礙有實質意義嗎?香港七百多萬人口,大部分四肢健全、視力正常,其中有多少人可走進票站投票,而不被請走?大概只有二十三萬人吧!而且,這二十多萬人中,超過七成可能由於種種其他「障礙」,沒有投票。「一言九鼎」大法官,對絕大部分市民,存在不能克服障礙的票站,竟稱「無障礙」,若香港人要生存下去,有需要重新學習自己的語文!
「小圈子選舉」包括選委選舉、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選舉、特首選舉,本質就是在普羅大眾和原本就是他們共同擁有的「公權」之間,設置障礙,只容許處於障礙另一邊的特權群體投票,交換條件是按當權者的旨意投票,以確保既得利益。
馮驊在最不適當場合,刻意粉飾選舉無歧視,對香港所有致力消除歧視人士乃莫大侮辱。「小圈子選舉」歧視普羅大眾,鞏固特權群體利益。此等選舉「合法」,更令特權群體中人毫無半點羞愧、赤裸裸高談自身利益,甚至公然要求把這些利益凌駕大眾利益之上。對此合法貪腐行為,馮驊亦大可視若無睹,聲稱選舉「無貪腐」!
勞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