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李國寶表弟涉串騙舊愛千萬

【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表弟鍾嘉禧,涉嫌與另外三人藉投資為名,騙取鍾的前女友及女友母親一千一百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四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法官把案排期至明年四月廿六日開審,料聆訊需時十天。

藉投資為名 共四被告

四名被告分別為鍾嘉禧(四十二歲)、無業;尹廣全(四十四歲);何家麟(四十三歲)、商人;以及鄭振達(卅五歲)。鍾與何同被控兩項欺詐罪,鍾另獨自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尹及鄭則各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名。

控罪指,鍾嘉禧與何家麟於○七年三月至○八年十二月期間,向李月華及區月愛取得一千萬港元及廿六萬元人民幣,訛稱用來投資何的公司。鍾又被指於○八年六月七日,向區開出兩張共五萬八千港元的支票,但最後「彈票」。尹廣全及鄭振達則被指在○七至○八年間,利用二人名下戶口處理兩筆達三百萬元的罪行得益。

控方透露將傳召三名控方證人及八警務人員作供,另有一專家證人。各被告均准保釋。鍾的代表昨在庭上透露鍾將聘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

案件編號:DCCC 11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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