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歲綽號「金毛獅王」的老翁因捉棋問題,與綽號「大聲公」的七十八歲老街坊爭執,「金毛獅王」事後要對方賠錢不遂,涉嫌用一把八吋長利刀追斬「大聲公」,「大聲公」以手擋格,結果左邊腋下位置及手指中刀,他負傷走到附近區議員辦事處求救和報警,「金毛獅王」最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黃祿壽被控今年六月廿三日在馬鞍山頌安邨頌智樓外的公園,有意圖而傷害張均和,被告受審期間獲准擔保外出。控方透露,被告與事主張均和都是退休人士,兩人同住在馬鞍山頌安邨。
綽號「大聲公」的事主張均和昨出庭作供,張聲如洪鐘說,認識被告多年,他們經常在案發屋邨公園內下棋,他與一眾棋友均以「金毛獅王」稱呼被告,但他不知道被告的真實姓名,他與被告早於案發前三天曾因捉棋問題起爭執,當日他曾遭被告襲擊,但未有報警。
張均和憶述案發當日下午二時許,他在案發公園觀看他人下棋,被告突然走近要求他就三天前的爭執賠錢,張拒絕。被告隨即取出一把八吋長的利刀欲斬向張,張即時逃走,惟被告追上舉刀再斬。張稱:「當時佢(被告)由上至下斬,再斬腰。」張用左手擋刀,惟左手拇指和左手食指中刀,左邊腋下亦中刀,張負傷到附近的區議員辦事處求助。張指其傷勢已大致痊愈,但左手手指活動無以前般靈活。
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被告與張在案發前曾爭執,被告當時正在案發公園跟他人下棋,但張在走來走去,並用手觸碰到棋盤。被告大罵張,張反唇相譏,並執起一條四呎長的木方襲擊被告。
被告在案發當日只是欲向張討回醫藥費,並帶刀用作指嚇。惟當被告取出利刀時,張圖奪刀,並在混亂之間受傷。張否認辯方說法,但承認在案發前的一次爭執,他曾取出一條木方「嚇吓」被告,但沒有傷人。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時右手和衣物染有鮮血,被告向警員說:「我尋日同張均和因捉棋嘈交,仲×我老母,今日我就帶兩把刀落嚟砍佢囉。」
案件編號:DCCC 103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