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物及衞生局牽頭的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政策昨開始第二輪諮詢,當局建議設立私營骨灰龕牌照委員會負責發牌,但最快兩年後才提交草案,新一輪諮詢在對付違規龕場更大倒退地「手軟」,殮葬商獲豁免領牌,未符規定的龕場可獲暫時免責,形同特赦。有立法會議員憂慮不法商人趁立法前投機瘋狂開設龕場,製造既定事實博當局豁免。關注骨灰龕政策團體要求食衞局局長周一嶽下台。
第二輪諮詢明年三月三十日結束,但周一嶽昨在立法會解釋,因法例複雜,立法需時,巡視骨灰龕及要求申請人提交大量文件需時處理,因此二○一三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私營骨灰龕修例》已是「最快」日子。
根據建議,《私營骨灰龕修例》以法定委員會負責發牌,領牌龕場五年續牌一次。不過,在前一輪諮詢,當局要求龕場須在自置處所營運,今次諮詢「讓步」,容許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存在的龕場即使非設於自置處所,若證明有權繼續使用處所至少五年,亦獲發牌。發牌制度生效後,當局提供一年半的過渡期讓龕場申請牌照或豁免,已存在、未符合發牌規定的龕場可暫免法律責任,當局未訂明免責期限,龕場在免責期內不得再出售空置龕位。紅磡區不少長生店及殮葬商提供骨灰暫存服務,一直引起附近居民不滿,但當局新建議豁免他們領牌,指他們已受《殮葬商條例》監管。
議員陳淑莊批評當局是倒退諮詢,容許未符規定龕場暫時免責,可能令他們借機向消費者發放錯誤訊息,誤指違規龕場日後可繼續運作,租地龕場也獲發牌更不能接受:「局長係咪要消費者每五年就捧住先人骨灰龕搬一次屋?」
議員黃成智形容霸佔官地的龕場也可能獲發牌感匪夷所思:「即係話畀人聽政府唔執法,咁好危險,違規龕場可以大量收客,製造既定事實博豁免。」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斥責周一嶽放軟手腳,製造陰宅地產霸權,周一嶽拖延立法應為失職下台。
福位商會副會長黎孝仁表示,政府應盡快立法,否則問題會惡化。他指出,立法真空期內可能吸引投機者加建龕位:「一定有人會趕搭尾班車,牽涉更多消費者到時仲難搞。」他建議現階段實施強制登記制度,堵截投機龕場加入。
設私營骨灰龕牌照委員會作發牌當局,由官方及非官方委員組成
主要發牌條件:
*須在自置處所,若處所非自置須證明有權使用至少五年
*符合規劃、建築及消防安全等規定,不得佔用政府土地
*除非得到委員會同意,否則不得更改龕位數目、位置或持牌人
*強制規定須與消費者訂立合約
*須在結業後處理先人骨灰,否則可判監
*持牌人存入首筆保養基金專門保養龕場
*每兩年提交報告
*殮葬商豁免領牌
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存在的骨灰龕:
*應尋求規範化,爭取長久合法經營
*為免打擾先人安息之所,有意見認為應酌情處理
*附近居民可能反對豁免,政府持開放態度
*建築、消防安全不應豁免
*或有條件發牌,凍結出售新龕位
2013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資料來源: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