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身故 手續繁難取消

【本報訊】選民登記制度被指過度寬鬆,但家屬為已故選民取消選民登記的手續則相當繁複。東區區議員林翠蓮收到市民投訴,指有選民去年離世,其家屬為該選民取消選民登記紀錄時,需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書面申請及提供離世選民的死亡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該市民認為相關措施擾民。

林翠蓮批評︰「選民登記又咁寬鬆,死又咁嚴謹,好應該檢視成個制度。」

需交死亡證個人資料

林翠蓮表示,有市民向其投訴,為離世家屬取消選民登記紀錄時,選舉事務處職員稱需提交書面申請,及提供離世選民的死亡證明文件與個人資料。如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該市民則需到民政事務處辦理宣誓聲明。林翠蓮表示,當局有關取消選民登記的手續是矯枉過正,離世選民的家屬要提供多項證明文件及資料,會減低家屬申報的意欲及令選民登記冊欠缺健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