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明愛醫院急症室工作的高考四優狀元醫生楊珏峰,深夜下班後在荔枝角街頭將女途人推跌再對她掩口揸胸,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於觀塘法院判刑時,直斥被告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即使因犯案十秒而前途盡毀亦是自食惡果;而他選擇不認罪,顯示他毫無悔意,加上他刻意挑選夜深的僻靜街道犯案,更用武力令事主受傷,在量刑起點的三個月,再加刑一個月,總刑期判囚四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明愛醫院發言人回應稱,院方已得知被告會就案件上訴,現階段繼續暫停被告職務,直至案件完成所有司法程序後,才再根據醫院管理局的人力資源政策及程序,作出適當處理。被告昨獲准保釋後迅即回家,他在住所外回應本報記者,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多謝關心」。
辯方求情指,廿六歲被告楊珏峰出身寒微,來自基層家庭的他透過個人努力獲得現時成就,他一向是個負責任的人,事發後更盡力保護女友,希望對女友的傷害減至最低,可是二人最終亦因本案分手收場。辯方又舉出一宗與本案相類的案例,指本月初一名警長因在街頭揸女途人胸部只被輕判罰款二千元,辯方指本案被告更已遭還押兩周,若重判被告恐會令公眾誤解警員犯案可獲優待。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在凌晨的僻靜街道推跌事主再向她掩口揸胸,令事主受驚兼受傷,此乃加刑因素;雖然他背景良好及初犯,卻不認罪毫無悔意,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故判監是唯一選擇,即使前途盡毀亦是他要承擔的後果。被告聞判時表現冷靜,之後木無表情在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七月廿七日凌晨十二時許,於長沙灣荔枝角道八二二號外非禮廿五歲女事主,事主當時不甘受辱,狂追被告廿分鐘,途經多條街道,同時報警求助,警員最終在事發地點附近拘捕被告。
據資料顯示,被告在○三年高考取得四優一良佳績,○八年取得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資格。
案件編號:KTCC 4671/2011